期货交易开通(期货交易 开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期货交易经历;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从事期货交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书。
1、一般条件:
(1)连续5个交易日、10笔以上境内期货或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连续5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期货或期权交易成交记录;
(3)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4)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2、申请开户的期货公司必须是具有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申请开户的公司签署的《期货经纪合同》,申请开户时需要携带身份证以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银行卡。
4、需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且客户应当遵守《期货经纪合同》中“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在开户时填写《期货经纪合同》,上传身份证照片。
5、期货经纪合同已被受理。
6、中国结算收到《期货经纪合同》及《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应当由中国结算本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期货经纪合同》。
7、签署完毕后,客户账户资金监控中心将为您的期货交易提供交易编码和资金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