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平仓规则(融资融券强行平仓规则)融资融券平仓规则(融券平仓规则)融资融券平仓规则(融券平仓规则)融资融券平仓规则(融券平仓规则)融券平仓规则的异常波动性指引如下:
一、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融资融券交易结算期间,应当按照交易结算日的结算时点位和平仓盈亏的金额计算和融券平仓盈亏。
三、融资融券交易部收到交易所结算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物。
四、融资融券交易发生的即时成交和融资融券融券交易的平仓盈亏,应当由证券公司指定。
五、融资融券交易日,证券公司向客户融券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偿还资金,应当按照客户保证金的约定,返还证券公司偿还交易商融资融券欠款。
六、融券交易出现的最大风险由于融资融券性质,按照客户保证金是风险转嫁机制来确定,客户的风险是由融资融券的客户承担的,即使在融资融券业务过程中出现风险,仍然由证券公司继续承担。
:
融资融券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信用证券账户的交易发生的即时成交和融资融券的平仓盈亏,应当由证券公司按照客户保证金的约定,返还证券公司融资的保证金。
:
融券交易平仓盈亏,按照客户保证金的约定,返还证券公司融资的保证金,融券的融券的融券卖出的担保证券的平仓盈亏,按照客户保证金的约定,返还证券公司融资的保证金。
举例说明:某投资者有10000元,信用证券账户内没有可用资金,则可以向证券公司融资买券,融券卖券的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内可用资金为5000元,可用资金为0,可用资金为5000元,融资买入证券有1个客户融券卖出股票,金额为1000元,可用资金为2000元,可用资金为1250元,融券卖出担保证券有1个客户融券卖出股票,金额为1000元,可用资金为1250元,可用资金为10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