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合约标的(国债期货合约内容):我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国债期货合约的规定
1、现券国债期货合约的定义
国债期货合约中明确了实物交割的条件,即持有人将所持有的国债按一定比例交到交易所进行交割,期满后,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持有人进行交割。
2、交割的具体步骤
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是指到期时,买方将国债按一定比例交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卖方将国债按一定比例交到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而根据国债的期限不同,一般可分为记账式国债期货合约与电子式国债期货合约。
3、交割方式
一般而言,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主要集中在到期日及其之前的两个营业日,即一个完整的交割日为交割日期,另外交易所规定,国债期货的交割日期是在国债的最后交易日,而在最后交割日之前,卖方会员无权自行对交易所进行交割。
4、交割单位
国债期货的交割单位为每手1000 元,每一交割单位为1000 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500 千克,每一标准仓单的数量为 1000 千克,交割应当为1000 千克或者其整数倍,但卖方会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交易单位为每一仓单的整数倍;
(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5、交割所需的条件
我国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品由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转化而来,用于实物交割,是市场上最常见的交割方式。在实物交割的过程中,卖方须向买方支付相应数量的货款。
例如,个人投机者持有大豆1000手大豆期货合约,而买方则向卖方支付每张10元的交割费,除此之外还需要支付卖方的会员在交割过程中发出的标准数量为每张1 吨的等级。
(五)交割商品
现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