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焦炭交割日(焦炭期货讨论)
1、买卖双方
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为对等的期货交易者,包括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和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和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对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数量,不得超过该客户在该期货交易期间的总交易量的10%。
2、交易的对象
在期货市场上,现货交易是指远期交易合同的买卖。现货远期交易合同有现货远期合同和期货远期合同之分。商品远期合同的买方与卖方之间进行的现货交易,叫做现货交易。现货远期合同交易的特点是,交易双方约定在一段时间内相互转让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一般情况下,期货交易都是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的,远期合同交易的权利属于合同的当事方。因此,期货交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3、交割的目的
(1)以实物交割方式进行期货交易,成为期货市场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实行实物交割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和转让远期合同,这一方面有利于形成实物交割的效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手段,有利于增强市场的活跃度。
(2)远期合同作为期货市场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与期货市场的发展相辅相成。在发达国家,期货交易实行的是先期合同,即合同签订后,到期后进行实物交割,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做出了卓越贡献。从而使得远期合同成为期货市场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而与之相反,远期合同在实质上是指远期合同,即远期合同与期货合同的结合,成立期货远期合同是因为合同通常是一对一的,期货远期合同在期货市场上可以进行交易,所以就形成了远期合同。
(3)远期合同为期货市场提供了流动性,在远期合同交易中,远期合同一般被视为等价物。在现实交易中,远期合同有如下特点:(1)相互抵消。这也是期货市场运作的重要一环,因此期货远期合同一般被认为是等价物,其作用是为现货交易提供风险回避的场所,但也要防止商品现货交易的履约风险,使之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风险分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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