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的功能(金融期货的功能主要有)
1.交易机制,风险管理功能是交易制度的要素,它的核心功能在于发现价格,规避风险,发现价格的功能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定价的权利金(规避价格风险的权利金);二是套期保值功能,即通过在现货市场或衍生品市场建立仓单销售头寸,收取投资者卖出价与现货市场的升贴水;三是信用风险管理功能,即通过在价格行情变化中及时地采取预谋,减少损失,提升融资便利度和流动性,实现 价格发现功能;四是风险转移功能,即利用期货和现货价格形成的避险套利交易模式,回避价格风险,实现流动性和稳定性的实现。
2.金融期货的流动性,是指在市场上,通过各种市场活动,从而实现企业和个人投资者的风险转移。
金融期货的流动性分为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两大类。
1、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持有或者购买实物商品的企业,到期时可以按规定交纳一定数量的货款。实物交割通常是在实物交割期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完成。
2、现金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将货物在到期日到之前按一定的规定购买进卖出,然后到期时,在与交割商品之间进行了相反的买卖。
如下:
商品期货的流动性是指期货交易可以以买卖双方的约定价格,交易双方在交收日通过证券商或者的期货交易所买卖,收取买卖双方的保证金,实现对货物进行配对的功能。
3、现金交割
现金交割是指期货交易可以在到期日之前,在期货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实物和到期日的实际价格来进行卖方的交割。
4、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双方约定的价款,按照一定的比率将商品卖给买方,从而完成实物交割的过程。
5、黄金期货
期货合约:通常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6、股指期货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