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指数期货交割日 结算日(恒生指数期货交割日期) 风险状况分析
港交所:一、服务:(一)从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开始,至交割日第二个交易日止;二、交易:恒生指数期货交割日 交易日(一)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开始交易、交割日的交易闭市前 15:00-15:30收盘集合竞价;(二)第一交易日(开盘日)上午9:15-9:25集合竞价;(三)第二交易日(9:30-11:30收盘集合竞价)下午1:00-3:00收盘集合竞价。
(三)结算日(12:30-13:00收盘集合竞价)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四)恒生指数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合约上市日)收盘时间: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15。(五)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收盘交易时间:合约上市至交割月份前第三个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六)中国香港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
(七)中国证监会:各交易所的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
(八)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九)中国证监会:在本所发布的股指期货合约上市挂牌基准日,交易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收盘集合竞价。
(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十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十二)中国证监会:加强市场监控和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十三)中国证监会:将开展股指期货市场相关风险排查,研究加强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
(十四)中国证监会: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善股指期货交易管理,将制定风险提示
(十五)中国证监会: 各交易所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
(十六)中国证监会: 各交易所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风险监测和风险监测
(十七)中国证监会: 各交易所将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
(十八)中国证监会: 各交易所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
(十九)中国期货业协会: 各交易所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
(二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各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加强风险监测和风险监测
(二十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各交易所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市场投资者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系统性风险监测和风险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