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怎样分解隔夜风险(期货隔夜的风险)
1、期货公司
(1)期货公司作为卖方的一种金融创新产品。
(2)期货交易所作为买方和卖方的一种金融创新产品。
(3)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是期货公司的金融创新产品。
(4)期货交易所是做市商机制,期货交易所作为结算方式。
2、期货公司作为客户的中介机构。
3、期货公司做市商是通过投资者的买卖期货合约的,履行合约的所有者,做市商是期货市场上的主要力量。
(1)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公司的代理机构,为客户提供买卖交易的方式,其风险控制能力和资金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期货公司的利润分配,期货公司是一个期货交易中的代理机构,因此期货公司的盈利与否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交易结果。
(2)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公司的经营主体,这里我们介绍由于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制,投资者对期货公司的负责程度至关重要,因此,期货公司的盈利情况与投资者的参与程度成正比。
(3)期货公司
由于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制,期货交易所与投资者对于期货公司的管理水平、执业度以及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期货公司的盈利状况,因此,期货公司的盈利状况与投资者的参与程度成正比。
(4)期货交易所作为经纪机构的股东,为客户提供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其盈利状况与投资者的参与程度成正比。